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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无锡市环境监督测定中心站上收作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告诉
来源: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2 09:45:17

  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组织监测督查法律笔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告诉》(苏办发﹝2017﹞31号)和省编办、省环保厅《关于将设区市环境监督测定组织编制上收省环境保护厅办理的告诉》(苏编办发﹝2018﹞12号)等文件要求,为完结无锡市环境监督测定中心站办理体制调整,保证组织编制上收、人员划转、经费调整、责任调整等作业顺利开展,经研讨,决议建立我市环境监督测定中心站上收作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上收作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上收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担任和谐处理市监测中心站上收日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