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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价格调整为35元人次!12月15日开始实施!
来源: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02 09:06:44

  截至目前,共有30个省份先后将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40元以下(含40元),混检价格降至每人份10元以下(含10元)。为大大降低群众负担,国家医保局鼓励各个地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用多人混检,并按实际检验测试服务收费。同时将加强检查,防止“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问题。

  一、将全区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验测试的项目价格调整为35元/人次,收费标准包含相关耗材、提取试剂等费用。10合1检测、5混1检测统一调整为8元/人次。将“新冠肺炎抗体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至20元/项,不区分方法学。

  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提供核酸检验测试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二、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验测试的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能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的密切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验测试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验测试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验测试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四、医疗机构应严格依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照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验测试质量监管,确保检验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六、请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及时将调价结果通报有关部门,便于做好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三方技术服务价格衔接。

  七、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5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