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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反映珍藏数年“抢购”的“茅台”是假酒 被投诉电商称不是从该平台购买
来源: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09 15:44:56

  “当初好不容易抢购的两瓶茅台酒,珍藏了四年多才发现是假的。”4月初,合肥市民冯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了自己抢购的“茅台”酒是假酒。冯先生称,这两瓶酒是从某电子商务平台抢购。而该电子商务平台的有关人员回应记者称,该酒并不是在其平台购买,他们平台售卖的酒有完整的核验链,不过因超过3年时间,相关物流、签收凭证已清除。

  对此,安徽省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提醒众多购买的人,买贵重酒品要保存好沟通记录、交易凭证、购物发票,要求商家在发票中备注所购茅台酒的有机码以便证明销售主体。

  4月7日,合肥市民冯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称其在2019年11月于某电商APP抢购了两瓶茅台酒,珍藏了四年多,近期拿出来,却发现该酒是假酒。“因为我最近买的其他酒封盖松动了,我担心之前那两瓶酒万一瓶盖有松动会跑味,就拿出来检查,结果别人跟我说这个是假酒。”

  冯先生和记者说,这两瓶酒是2019年11月1日上午10点在某电子商务平台自营旗舰店抢购,两瓶酒的价格一共是2998元。“这个酒比较难抢,我还充值了会员,这几年我也在这里抢购过几次单瓶的,都是真酒,就没怀疑过酒的真假,两瓶酒在一个袋子里一直珍藏在酒柜里。”

  冯先生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在听到别人说自己珍藏多年的酒是假酒后,他便拨打该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电话反映,客服人员起初表示不能确定这两瓶酒是在该平台购买,多次沟通后,要求他提供酒的鉴定报告。4月3日,冯先生便带着两瓶酒来到合肥市一家茅台鉴定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经现场鉴定表示该酒为假酒。“但是他说不能出鉴定报告,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让他们出具才行。”冯先生说道。

  4月7日,大皖新闻记者在冯先生提供的购买记录中看到,2019年11月1日上午10点,其在某电子商务平台自营店购买了两瓶飞天53%vol500ml贵州茅台酒(带杯)酱香型白酒,实付金额为2995.88元。

  在冯先生提供的其在合肥一茅台鉴定中心的录音和视频中看到,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假的,你去投诉我们出鉴定报告,可以向他索赔。”

  4月7日,该电子商务平台安徽市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冯先生反映的茅台酒并不是从该平台购买的,“从我们查到的交易记录来看,他确实在19年购买了茅台酒,我们发的货也是2019年生产的酒,但他提供的酒是2017的酒,这个酒不是从我们这购买的。”该人员称,他们自2019年10月份销售的飞天茅台盒子开口处,会贴上该平台公司的溯源码,但顾客提供的视频上显示酒品盒盖上没有,且内部瓶身的物流码跟该平台发货的产品不一致,从这些凭证可以论证消费者的酒不是在其官方平台买的酒。

  “那怎么证明当时发货给我的酒就是2019年生产且贴溯源码呢?”冯先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此,该人员表示,他们有后台交易凭证但不便公开,从平台物流后台查询来看,由于时间已过去4年多,目前相关物流信息已删除。

  该人员认为,根据电商法规定,正常的交易数据和信息保存不少于三年,在这方面他们符合有关规定。

  针对是否能提供消费者签收的物流面单凭证,该人员称,凭证只保存了两年,“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要求两年后要把快递面单信息清除,目前系统已查不到相关记录了,因为只能保存两年。”

  该人员还和记者说,该平台销售的酒全是茅台官方配送的货,在出货的环节也会核对商品的条码、物流码,在配送的环节跟顾客确定下单的物品与凭证一致,在顾客签收的环节也会做视频签收和照片签收。

  针对冯先生的遭遇,安徽省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伟龙表示,因为此事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也需要消费者履行举证责任,建议消费者先找到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证明后,同时保留购买记录等信息,到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首先应当确定涉事酒瓶、包装或酒体本身的真伪,如果酒瓶或外包装是正品,则能够最终靠相应编号向厂家或在厂家官网查询对应产品流向等信息。”赵伟龙提醒,如果发生商家、代理商之间的串货,对消费的人来说举证较难,维权难度变大。

  赵伟龙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购买贵重酒品要挑选出正规渠道,同时也要保存好沟通记录、交易凭证、购物发票,要求商家在发票中备注所购茅台酒的有机码以便证明销售主体。

  如果在线下购买贵重物品,购买时要拍照和录像,将相关细节拍摄进去并保留,有利于后期维权。线上购物收到货时要开箱验货,采取拍照或者录制视频的形式,保留从购买到发货再到收货验货的全流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