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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路桥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21 03:51:59

  《路桥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建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我区的食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目前的形势仍不乐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我区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缺少统一协调和有效的管理,资源分散,技术设备滞后,经费投入不足是一个很大的因素。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迫切地需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体系,增强检验检验测试能力,加大检测工作力度,以此来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社区居民安全消费,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根据《国务院关于逐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七部委《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2006年区食安委及各监管部门和镇(街道)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的落实,确保市对区考核食品安全抽检达标,区食安委在广泛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现就加强我区食品检测工作,建立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区食品检测中心)提出如下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分别由农林(渔、粮)、质技监、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目前全区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由各环节监管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自行负责。卫生局在疾控中心建有实验室,有较强的定量定性检验测试能力;工商分局建立了“四位一体”检测体系(农产品市场检测点、流动检测车、快速检测箱和检验测试中心),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定性检测;国贸与粮食局下属屠宰场和粮食储存企业有一定的禽畜和粮食自检条件;质技监、农林、水产部门主要委托上级检测中心或第三方检测。其他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检验测试条件均较差。

  虽然我区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一是技术设备滞后,检验测试整体水平低,有资质认定的仅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一家,其他部门的定性检测均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监管依据,缺少社会公信力;二是检测经费投入不足,检测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仅有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也没有充分的利用;三是检测工作缺少统一协调和有效管理,资源没有充分的利用,信息不能共亨。如果对现有检测资源不加以整合,还有重复设置和投资的可能。

  鉴于我区目前的检测资源条件,为充分的发挥现有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功用,保证检测工作的开展和检测结果的效力,拟在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基础上建立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区食品检测中心建设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整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体系为核心,以提升检验检验测试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为目的,立足现有条件,整合相关资源,依托区疾控中心建立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协调,分工负责,有效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几年来,区卫生局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质量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建立了专业实验室,配备了一批大型高精仪器,有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石墨炉、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细菌自动鉴定仪、酶标仪等实验室仪器,总价值达650万元。具有一支较强的专业方面技术队伍,中心现有35人,其中专业方面技术人员34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11人。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高中级以上职称的检验人员6人。经省检验测试中心培训检测工作员6名,是全市县区级技术力量最强的食品检验机构。已具备较强的检验能力和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心实验室开展了农产品有机磷、有机氯、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分析,食用植物油掺假掺伪鉴定,葡萄酒真伪鉴别,食品褪黑素、脱氢表雄酮、牛磺酸、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PP、有机酸、、硒、铜、锌、铁、钾、钠等功能成分鉴定,食品防腐剂、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硝酸盐、过氧化苯甲酰等食品添加剂化验,农药残留、3-氯-1,2-丙二醇、砷、铅、泵、镉、氟、黄曲霉素B1、铬等有毒有害成分、苏丹红等检测。中心已有250多项参数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是我市通过省计量认证最多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现在已经成为我市食品安全质量检验检验测试能力最强的实验室之一,也是全市工商系统定点的食品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目前拥有6500平方米的疾控中心办公大楼已经落成,中心新实验室能扩大到2500平方米,能够很好的满足全区食品抽样检验需要,检验测试能力也可以进一步提高。

  凭借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立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可以有效利用资源,避免仪器设施和技术力量的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可见,在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基础上组建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是切实可行的。

  区食品检测中心为区卫生局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上与区疾控中心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业务上接受区食安委的指导协调,财务上可独立核算。并逐步向公益性的第三方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转变。

  区食品检测中心是我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主要技术支撑,是社会公共安全技术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政府性食品安全监管检验任务,配合市场准入开展技术服务,协助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食品安全事件做好技术分析。同时根据逐步向公益性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发展的要求可开展对外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后,要加强检测室建设,抓紧新实验室的搬迁,配备必要的设备,进一步培训提高检测技术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水平,认真履行检测职责,完成好各项检测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积极努力配合支持区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做到合力共建,不得建立其他定量检测室,防止重复浪费。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路桥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路政办〔2006〕35号)、《关于印发2006年度路桥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06〕57号)和市对区考核检测目标任务要求,2006年食品检测任务有二项:一是区食安委全年抽检各类食品及餐具200批次(粮食制品30份、肉20份、蔬菜50份、水产品25份、豆制品30份、餐具25份、凉菜20份),分别从各镇(街道)抽检20批次,抽检计划由区食安委负责制定,区食品检测中心负责抽样和检测。二是区食安委下达给各监管部门自行安排的220批次质量检验任务(农林局70批次、水利与海洋渔业局30批次、质量技术监督分局40批次、工商行政管理分局40批次、卫生局40批次),分别由各有关监管部门抽样送检,区食品检测中心承担化验检测。另外,为扶持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和无公害基地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对区内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和无公害基地农产品为市场准入需要出示本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的,也由区食品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同时,区食品检测中心要开展便民服务,对本区市民在本地市场购买并送检的农产品,要无偿给予定性检测。

  各地各部门应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检测,区内检验测试的机构能够检测的项目原则上在区内检测,定量检测由区食品检测中心承担。

  食品检验测试结果是衡量我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依据,区食安委安排的抽检品种检测结果作为市对区及区对镇(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它和各监管部门自行安排的检测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依据。要充分的利用检测结果,加强资源共享,对应该向群众公开的检验检测结果信息,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要及时予以发布,给群众知情权,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反馈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整改。

  食品检测是为食品卫生监管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的必要手段,是一项政府性的公共管理工作,对区食安委下达的年度食品检测任务,由区食品检测中心提出预算计划,区财政予以保证;对扶持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和无公害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检测可从农业产业化经费中列支。区食品检测中心在开展对外服务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