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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发文规范医院外送检测 强化外包服务“阳光”交易链条
来源:江南手机APP    发布时间:2023-10-10 19:41:33

  目前,国内多地出台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新规,意在打击第三方检测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有效保证检验测试质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样本外送检验测试的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根据临床需要严格依法按照相关程序选择有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验测试质量可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与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检测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样本外送检测时的五种禁止行为,如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公开信息,目前除了湖南,山西、陕西和福建等地此前已针对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出台了相关规定。

  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提升,各种检测服务需求也同步增加。这也给第三方机构承接医疗机构检测服务创造了空间。同时,也出现了发展不规范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医疗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检测服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流通混乱、企业资质水平不一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检测过程繁琐复杂、产品生产注册技术标准高,导致部分医疗机构难以舍弃检测营收又怕承担责任而将检测服务“外包”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还出现生产企业将仅供科研使用的“无证”产品销售至临床机构用于诊断等乱象。“外包”检测服务由此引发一系列“灰色产业”地带。

  《通知》明确指出,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方式,针对本院暂未开展的检验项目,将采集的样本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行为。显而易见的是,医疗机构是样本外送检测的责任主体,需要对检测质量和检测结果负责,同时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其中倘若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医院与检测机构之间便可形成“灰色利益链”,直接受损的是病患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对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的行为做出了规范: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特殊情况需短期外送的,须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同时,严禁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私自联系外部检验机构违规进行样本外送检测或有偿介绍患者及家属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指定项目检测;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外部检验机构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此外,《通知》还指出,医疗机构在履行第三方检测服务时,须获得患者知情同意书。若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内容超出原定范围,同样也需要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后,由临床科室填报申请表并报送医务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才可外送检测。换句话说,今后患者的检测项目基本都会在就诊医院内部完成,若需送至院外第三方机构检测的,都需要患者本人知晓同意。这极大程度上提高了检测效率,保证了检测质量,同时也清除了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同临床实验室、医疗机构之间的“灰色产业”,严防潜在廉政风险的发生。

  第三方检测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在医疗监管薄弱的环境下,不少机构往往选择与医院进行合作,采用不合规的试剂进行检测,收取高额费用,以支付科室和医生的高额回扣,维持利益分配体系。

  其实早在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其中点名提出治理“强推基因检测第三方服务”,可见,国家对于医疗机构的第三方服务已经开始强加监管。

  不仅如此,今年6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省纪委监委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重点指出要规范外送检测项目管理,对医疗机构基因检测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度检测以及是否存在医生与检测机构勾连“回扣”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报送。4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用于加强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工作,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对此,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湖南、福建等地针对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的新规释放了强烈的政策监管信号,外送检测市场规范服务极大可能向全国铺开,尤其对于不合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部分存在“灰色产业”的医疗机构来说,很有可能遭遇市场冲击。

  不可否认的是,在三年新冠疫情期间,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面临检测体量大、频率高的医疗环境下迎来了繁荣与扩张,但这也埋下了不少隐患,并在此前的核酸检测乱象中就暴露出来:漏检、假阳性、假阴性、样本丢失等问题屡见不鲜,甚至有核酸检测机构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造假检测报告。

  而此次《通知》发布的新规中,对于承接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要求无疑是严格的。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严格依法按照相关程序选择有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放心可靠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并与检验测试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后方可开展样本外送检测。合作协议应明确外送检测样本的采集、护送、交接程序、检验报告质量、报告时限、危急值报告要求、结果解释、项目收费、费用结算、发票交接流程及监管和处置规定等。

  随着新规定的逐步落实开展,众多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或将面临一场行业洗牌,重塑行业生态,迎来合法合规新发展。一些合法合规、管理严格、检测质量可靠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或将拥有承接长期且更多检测业务的机会;而乱象丛生、铺满“灰色产业”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不仅无法在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的协议中分得一杯羹,甚至连此前承接的业务都将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