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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餐饮行业场所“两节”期间火灾风险的提示
来源: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1-27 00:05:32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和法规及《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现将餐饮行业场所“两节”期间火灾风险提示告知如下:

  一是餐饮场所厨房灶台等固定用火部位,液体、气体燃料泄漏或用火不慎,不及时清理烟道,都会引发火灾或者爆炸。

  二是餐饮场所人员多且较为集中,流动性大,对建筑物内的环境、出口和消防设施等情况不熟悉,起火后人员疏散难度大。

  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年久老化失修无人问津,空调、冰箱等大功率电器数量多,电气设备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四是餐饮场所内部隔断、吊顶等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若发生火灾,燃烧猛烈,有的还会产生有毒气体,给疏散和扑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日常管理中,大多数餐饮场所管理人员由于缺乏消防常识和防火意识,疏于防范,“人走灯不灭,人走火未熄”现象大有存在,且违章使用明火、检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焊割作业安全保护的方法不到位等,都可能会导致火灾的发生。

  餐饮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要通过住建部门的审验或备案,要通过消防救援机构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可以通过可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要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常闭,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畅通无阻,没有堵塞、封闭、占用、上锁等现象。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合格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如电工、电焊、气焊等需要持证上岗(持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经过消防培训合格。

  在厨房、锅炉房、冷库(冷藏室)、气瓶间、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或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禁止采用易燃材料装修,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指定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器材装备。

  禁止电线乱拉乱接和超负荷使用电器产品。厨房管道燃气、煤气瓶要落实专人管控,定期检测维护(每天检查,每月维护),油烟管道要定期清洗(每季度清洗1次)。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实施动火的场所应有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工作;动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的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火分隔等;动火作业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火种及未燃尽的物品。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

  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全面的检查)。

  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建强应急处置力量,强化日常宣传宣传培训和实战演练。各餐饮场所要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安保团队等人员的消防培训,确保全员做到“一懂三会”(即,一懂: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和掌握“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