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进行了评估,将合乎条件的第二批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具体包括:西电集团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咸阳彩虹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汉中市传染病医院、西安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西安医臻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中科茵康莱医学检验所、西安罗塞塔医学检验室、西安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九州医学检验所、西安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凯普检验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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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 为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拟开展新冠病...
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进行了评估,将合乎条件的第二批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具体包括:西电集团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咸阳彩虹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汉中市传染病医院、西安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西安医臻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中科茵康莱医学检验所、西安罗塞塔医学检验室、西安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九州医学检验所、西安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西安凯普检验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