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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4-19 01:38:10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047,1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47,12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比例为2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建筑领域的一体化服务。经营事物的规模包含工程设计、工程检验测试、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建筑节能、碳中和、职业培训、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特种施工、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精密检验测试仪器的研发与制造等。

  工程质量检验是指为新建、在建的建设工程,包括与建筑物有关的地基、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等,提供全方位的质量和性能检验测试、安全和可靠性能的鉴别确定,并出具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检测鉴定报告。

  公司的检验测试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检测、吴江检测、太仓检测、中测行检测、新高桥检测、徐州宏达检测和常熟检测承担。拥有的资质较为齐全,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机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 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微量鉴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测试机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综合一级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验测试的机构评估资质、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资质、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信用等级AAA 、高新技术企业等,业务可涉及房建、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水利、水运等多个方面。苏州检测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质量信用A级企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技术专业委员会论文“优秀组织”奖、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苏州市质量奖、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三等奖、苏州市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建筑材料检测员(水泥物理性能检测)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中测行检测获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①公司的结构加固、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智慧城市等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城市更新承担。城市更新公司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一站式城市更新服务商,业务聚焦于城市更新与城乡融合领域,重点发展既有建筑改造与修复保护、城市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闲置产业盘活与升级、建筑信息化技术研发、智慧城市等产业,为城市化建设从增量开发转型为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②公司的建筑防水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防水承担。建科防水成立于1987年,是苏州市最早的专业性建筑防水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建筑防水等施工业务。

  公司的设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设计承担。建科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乙级资质。建筑设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工业与研发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等各类建筑设计业务。近年来,公司在建筑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城市更新改造、全过程咨询和EPC工程总承包等方面都进行了布局,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2022年,建科设计8个项目荣获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6个。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公司的监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筑监理承担。建筑监理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化工石油乙级、通信工程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农林工程乙级、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可以开展监理(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市政、通信、化工石油、机电安装、轨道交通)、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BIM技术咨询、第三方安全咨询业务。

  建筑节能是指在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通过可持续的低碳解决方案(节能评估、超低能耗建筑咨询、能耗分项计量、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从而实现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客户的工程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第三方安全服务、BIM项目管理、行业发展政策研究与咨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先后完成了数十项工程咨询业务,多次荣获省市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

  公司设有培训学校,主要从事建设行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是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示范基地、工程质量检验人员上岗证实操考核基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学校自创办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建筑行业的专业技能人才。

  公司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主要由子公司姑苏新材承接。姑苏新材先后推出了“姑苏”、“南方姑苏”、“凡柯特”、“苏城”、“苏研”等系列品牌的产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保温材料、修缮维护材料、装饰材料等近百种建筑材料,广泛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隧道、地铁、管廊、交通工程等场合。姑苏新材是高新技术企业,设有江苏省高性能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现有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高新技术产品10余项。企业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并获得中国绿色产品、中国绿色建材、苏州制造等重量级认证。同时荣获有“中国著名品牌”、“全国质量保证放心产品”、“江苏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十余项殊荣。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太仓厅,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2023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同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同意《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对审计委员会各委员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听取、审议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2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年度现金分红不足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30%的原因说明:公司的战略规划对业务拓展和产业投资等做了一定布局。经公司综合考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在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为6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0万元/年(含税)。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袁建新、韩坚、李丹云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袁建新、韩坚、李丹云回避表决。

  11.2听取、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按方案实施。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小翔、王惠明、黄春生、任凭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各项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各项事宜,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4-018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892,855.63元,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7,892,855.63元,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27,892,855.63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24-0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线.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待会会议的,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以2024年5月9日16点30分之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含);